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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财产

夫妻离婚,女方无工作能分割财产吗?


来源:沈阳律师 网址:http://www.sylawht.com/ 时间:2022/3/14 11:43:41

  夫妻婚姻是要共同建立一个温暖的港湾。共同分担自己的责任及义务,但是很多夫妻到最后感情破裂需要离婚,那么如果离婚的时候,女方没工作也没收入会不会不能分到家产?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,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,欢迎到本站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。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  一、女方无收入离婚能不能分财产

  1、女方无收入离婚能分财产的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、知识产权的收益等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。离婚时,由双方费协商分割,协商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

  2、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
 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

  (1)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

  (2)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

  (3)知识产权的收益;

  (4)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

  (5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

  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

 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

 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,应当依法予以保护。

  二、离婚财产协议中哪些约定是无效的

  1、财产归子女

  很多伴侣在作财产约定时,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育问题,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。但在实际的生活中,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,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。也即从法律上来看,赠与没有履行。当然,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。实践中,此类无效约定屡见不鲜,争议较多,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。

  2、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

  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,但实际没有办理产权更名手续,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。在最终发生争议时,同样无法得到确认。

  3、谁提离婚谁无财产

  “谁提离婚,谁便净身出户”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,以使任何一方都打消离婚的念头,一心一意地经营好婚姻。实际上,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,而被认定为无效。

  案例:

  李某和她的丈夫感情不好,男方不仅好吃懒做不工作,还有酗酒、赌博等恶习。女方因为孩子和个人名声等原因,不愿意离婚。男方更不想离婚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女方买了一个房子,想在办房本时写上父母的名字。并且想和男方签个协议,说明财产都归女方所有。李某咨询京云律师,想知道这样可以吗?会受到法律保护吗?京云律师认为,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大部分财产,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有少部分特殊财产除外。

  如果女方在婚内购买商品房,所涉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倘若将来离婚,即使该房产的房本上产权人是女方父母,男方也可以主张该房屋的相应权益。签任何协议,都要遵守国家根本法律。不合法的,签了协议也是无效的。

  通过以上分析,我们知道有些女性在家庭中扮演全职主妇的角色,没有经济来源。夫妻婚后产生的收入归双方所有,不管是谁赚的。如果双方都没有过错,女方至少可以得到一半。如果有什么问题,您可以找相关律师帮忙处理,以上就是相关知识,希望可以帮助大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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